保險業年終獎約相當四個月薪酬 收入居金融業下游
- 發布時間 2017.03.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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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及年終獎,保險機構員工“黯然神傷”。
近年來,保險業發展勢頭迅猛,備受業內外關注。保監會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,原保險保費收入30959.10億元,同比增長27.50%;總資產151169.16億元,較年初增長22.31%;凈資產17240.61億元,較年初增長7.15%。
然而,保險機構員工的薪酬和年終獎并沒有隨之水漲船高。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,去年保險機構員工年終獎通常對應4個月左右的薪酬,和以往年度相比變化不大。由于本身薪酬不高,因此最終收入與其它金融機構具有一定差距。
業內人士表示,保險業想要決勝于未來,必須盡快通過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,加快人才培養與引進速度,實現既能引進來,也要留得住。
低基數拖年終獎“后腿”
關于保險機構員工年終獎的構成,不同地區、機構、崗位各具特色,浮動不一。
從業務部門來看,滬上某合資保險公司業務部門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:“通常而言,年底雙薪,外加2個月的薪酬,具體金額依據業績評分,預計今年4月派發。”
而某國有財險公司分支機構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,“大體分為四個檔次,一是保費完成,利潤最高;二是保費完成,利潤未完成但不虧損;三是利潤完成,保費未完成但增長最低;四是保費未完成,利潤虧損。與之對應的金額,約在8萬-10萬元、4萬-5萬元、1萬-2萬元三個區間,最后一個檔次則是象征性派發一些。此外,內勤相較外勤的基數略低一點,一般是外勤的60%或70%。”
從行政部門來看,一位合資保險公司行政人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:“通常是按照年底評級2-4個月薪酬,乘以當年全球業績的系數。”
“基本是3個月的薪酬,明顯低于其他金融機構。”某銀行系保險公司董辦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道。
一位大型保險集團戰略部門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:“我個人的月薪在1.5萬元-2萬元之間,集團年終獎多為6-8個月薪酬,壽險總公司偏前線略高一些,大約12個月薪酬。”
“目前,集團高管整體限薪,前臺相較后臺員工薪酬更高一些,資管部門人士薪酬和年終獎都通常最高。”某國有保險公司高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道。
事實上,從表面上看,保險機構員工年終獎對應的薪酬月數并不低于其他金融機構,但是由于保險機構本身薪酬不高,所以年終獎最終還是與其它金融機構具有一定差距。
東吳證券(601555,股吧)研究所統計的數據顯示,2015年上市銀行、證券、保險、信托公司員工人均薪酬分別為27萬元、77萬元、18萬元、90萬元,較2010年分別增長39%、187%、88%、107%。其中,保險公司員工人均薪酬在金融業中墊底。
完善激勵機制
對于保險機構員工薪酬不高的原因,既有歷史上員工準入門檻較低,也有現實中業務模式倚重體外銷售隊伍、盈利周期較長,以及固定、浮動薪酬比例設置不盡合理等因素。
正如某保險機構人力部門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:“最初,保險機構員工準入門檻較低,在金融業中屬于下游水平,并且一些體外銷售人員轉入內勤管理崗位,使得員工素質和形象不及其他金融機構。雖然經過近年來的發展,保險機構員工構成質量明顯改善,但是由于此前的基礎問題,以及盈利周期相對較長,因此薪酬短期內難以出現大幅提升。”
該人士續稱:“從薪酬結構來看,銀行、證券、信托機構員工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比例相對合理,浮動工資即獎金占有較大分量,保險機構驅動保費增長的核心力量是體外代理人和銀行渠道,內部員工主要以業務支持為主,因此薪酬構成中相對以固定工資為主,與績效直接掛鉤的浮動工資比例不高,年終獎自然不盡如人意。”
不過,這一情況有望逐漸改善。“近年來,保險業發展提速,保險主體增加,外界認可程度提升,行業內外人才流動加大,勢必帶動保險機構員工薪酬增加,但是這無法一蹴而就。”某保險公司高層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坦言。
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,今年以來,已有6家保險機構獲批籌建,包括北京人壽、人保養老、海保人壽、國寶人壽、國富人壽、融盛財險;6家保險機構獲批開業,包括橫琴人壽、復星健康、和泰人壽、中遠海運自保、眾惠相互、人保再保。
事實上,不少業內人士都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:“人的因素是所有行業發展的關鍵。目前,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要求提升,對財務、投資、法規、審計、運營、IT等人才需求增加,應該盡快通過制定合理的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,加快人才培養與引進速度,實現既能引進來,也要留得住。”




